充滿設計者巧思的產品,是否就可以算是一個好產品?

【好文分享】

《你在創作藝術還是設計產品?》(全文連結)

「就算是不叫好的藝術創作也有可能成為賣座的商品,只要銷售的人能夠找到足夠多願意付費的顧客。但在商業世界中,任何未經市場驗證過價值的創新,無論是桌遊或是其他產品,很可能都只是設計團隊孤芳自賞的藝術作品而已。根據知名的尼爾森市調公司(Nielsen Research)數十年來追蹤數萬項消費性市場新產品的研究指出:每年都有約80%的新產品未能達成原先預期的市場銷售目標,而被歸類為『失敗』、『令人失望』或是『取消』的產品。」

「若作為閒暇時的消遣活動,從事桌遊設計時抱持著藝術創作的心態當然無傷大雅。但從事產品的設計時,如果先以滿足設計師個人(或團隊)的偏好而進行設計,事後再將成品當作產品包裝、銷售,就很可能會落入『創新者偏見』(Innovator’s Bias)的陷阱 ── 設計者基於自己對其解決方案的熱情去設計產品,並相信產品問世後將會符合市場或顧客的需求。」

-- by 《Cafe Startups》、《UX in the Jungle》設計師林德政

圖片說明:得而復失金點設計獎的「三面旋轉快速復位圍棋」(圖片來源為金點獎臉書專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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